認識溝通訓練與輔導
- 本校特殊教育中心和特殊教育學系秉持大學社區的關懷和社會責任,提供社區具有特殊需求兒童免費的溝通訓練與輔導服務,並有完善督導與培訓輔導員制度。
如何參與
- 申請溝訓服務<請點選>
- 電話洽詢: 08-7663800#29003 葉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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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導名單
張茹茵
總督導/特教中心主任
官育文
台東縣專業團隊/兼任語言治療師
黃惠萍
仁愛國小學前特教巡輔教師
鍾青珍
屏東縣萬丹國小教師
許珈瑜
屏東縣內埔國小/資源班教師
張玉芳
青彰復健科/語言治療師
吳凱瓴
高雄市凱旋國小/學前巡迴教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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輔導員守則
國立屏東大學特殊教育中心
特殊需求學生溝通訓練與輔導 輔導員管理守則
102/05/20 修正
105/12/26 再修正
一、 保密
輔導員對於個案任何相關資料須盡到保密原則,請勿將個案資料 用於非本中心溝通訓練課程外之其他領域,為避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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爭議,若輔導 員上課期間若需要錄(音)影,請輔導員必須徵詢督導同意後,方 可進行。
二、 表單撰寫
(一)兒童發展訓練聯絡簿:輔導員須於每次接案完三日內完成紀 錄撰寫撰寫內容物必詳細,並於每個月給督導簽名。
(二)輔導員月報表:請輔導員詳實填寫月報表並請家長簽名,月 報表依月份填寫(一個月填寫一張),次月 5 日前,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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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個月 月報表繳回中心備查。
三、 專業督導
(一)輔導員定期進行督導時間,輔導員於督導時間須攜帶兒童發 展訓練聯絡簿。
(二)為確保輔導員接案品質,及提供輔導員詢問接案上的困難, 建議輔導員每學期至少接受團體或個人督導 2 次。
(三)輔導員之督導出席狀況參酌列入教學服務成績評分標準。
四、 新進輔導員
(一)新進輔導員必須參加中心開設之研習課程,並於研習後一星 期內繳交新進輔導員研習培訓心得單,並必須教學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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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已在 接案輔導員 2 次,並於觀摩後填寫輔導員觀摩教學心得單, 且請被觀摩者簽名,始可接案。
五、 差勤管理
(一)輔導員因故無法上課,請務必在上課前一天通知家長及中心 承辦員,若輔導員無故曠課達三次,中心將取消其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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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資格。
(二)每次上課時間為一小時,輔導員請勿遲到或早退,若遇到任 何突發事件以致於無法準時上課,請務必馬上聯繫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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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。
(三)輔導員差勤狀況將列入教學服務成績評分標準。
六、 訓練室管理
(一)輔導員須負責訓練室的環境清潔,每次上完課須將教具歸 位,並且將門窗、冷氣關閉,若發現訓練室相關教具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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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品被破壞或遺失,輔導員須付相關賠償責任。
(二)訓練室的使用須事先至中心登記方可使用。
七、 專長檢定
(一)凡參加中心特殊需求學生溝通訓練之輔導員,服務滿 40 小 時,均可參加專長檢定筆試測驗。
(二)輔導員筆試成績(佔 40%)、教學服務成績(佔 40%) 及督導成 績(佔 20%),合計達 80 分以上,將頒予「溝通訓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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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輔導」 專長檢定合格證書。
八、 服務時數證明
中心將依據輔導員每月繳交之月報表,作為核發服務時數證明依據。
空間簡介
【溝通訓練室1】- 中心位於本校民生校區,五育樓10樓(東側)
- 兒童桌椅、訓練輔具
【溝通訓練室2】- 中心位於本校民生校區,五育樓10樓(東側)
- 兒童桌椅、訓練輔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