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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特教中心】誠徵屏東縣強化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計畫-專案計畫督導、行為輔導員 ( 徵到為止 )

◆ 職務名稱及名額 :

(一) 專案計畫督導:1名

(二) 行為輔導員:1名


◆ 應徵條件 :

(一) 專案計畫督導(應徵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):

  1.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學位以上畢業者,相關科系包含社會工作、心理、特殊教育、諮商輔導、復健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語言治療、護理、幼保、老人照顧等。

  2. 曾擔任情緒行為問題身心障礙者支持服務之相關工作,具2年以上年資者,或曾擔任身障服務使用者管理、日間照顧、全日型服務等工作,服務困難照顧服務使用者經驗,具5年以上年資者。

(二) 行為輔導員(應徵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)

  1.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學位以上畢業者,相關科系包含社會工作、心理、特殊教育、諮商輔導、復健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語言治療、護理、幼保、老人照顧等。
  2. 各職位須符合其專業資格及相關工作年資要求。
  3. 如係外國學歷,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,並加附經翻譯及認證【本國駐外單位、公證等】之中文譯本。

◆ 工作職掌 :

(一) 專案計畫督導:

  1. 督導專案計畫執行進度與服務品質。

  2. 定期召開團隊會議並提供專業指導。

  3. 協調跨專業與行政資源,必要時參與中央巡迴輔導團會議。

(二) 行為輔導員:

  1. 提供行為功能評估與諮詢建議。

  2. 指導轉介單位進行行為觀察與功能分析,協助發展個別化行為支持計畫,示範指導行為支持策略有效執行技巧。

  3. 召開參與服務使用者之行為輔導會議。

  4. 書寫行為輔導紀錄。


◆ 薪資待遇:

  1. 專案計畫督導:

    • 起聘薪資為 45,526 元,具相關證照或碩士學位各加發 2,000 元,另有 5,000 元困難個案加給,並提供年度考核晉階機制。
    • 年終獎金 1.5 個月(2 月 1 日以後到職者,至 12 月 1 日仍在職者,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)。
  2. 行為輔導員:

    • 起聘薪資為 38,831 元,取得相關證照每月加發 2,000 元,具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加發 2,000 元,另有 5,000 元困難個案加給,並提供年度考核晉階機制(詳見附件)。
    • 年終獎金 1.5 個月(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,相關資訊詳見附件)。

◆ 審查資料 :

(一) 個人履歷、自傳。
(二) 畢業證書影本(國外大學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)。
(三) 專業證書影本(如有)。
(四) 良民證。
(五) 可即時聯絡的方式,如行動電話等。

◆ 截止日期 :即日起至徵到為止。

聯絡窗口:08-7663800 轉 29100 王小姐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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