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特教中心】誠徵屏東縣強化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計畫-專案計畫督導、行為輔導員 ( 徵到為止 )
◆ 職務名稱及名額 :
(一) 專案計畫督導:1名
(二) 行為輔導員:1名
◆ 應徵條件 :
(一) 專案計畫督導(應徵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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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學位以上畢業者,相關科系包含社會工作、心理、特殊教育、諮商輔導、復健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語言治療、護理、幼保、老人照顧等。
- 曾擔任情緒行為問題身心障礙者支持服務之相關工作,具2年以上年資者,或曾擔任身障服務使用者管理、日間照顧、全日型服務等工作,服務困難照顧服務使用者經驗,具5年以上年資者。
(二) 行為輔導員(應徵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):
-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學位以上畢業者,相關科系包含社會工作、心理、特殊教育、諮商輔導、復健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語言治療、護理、幼保、老人照顧等。
- 各職位須符合其專業資格及相關工作年資要求。
- 如係外國學歷,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,並加附經翻譯及認證【本國駐外單位、公證等】之中文譯本。
◆ 工作職掌 :
(一) 專案計畫督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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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導專案計畫執行進度與服務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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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召開團隊會議並提供專業指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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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調跨專業與行政資源,必要時參與中央巡迴輔導團會議。
(二) 行為輔導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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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行為功能評估與諮詢建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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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轉介單位進行行為觀察與功能分析,協助發展個別化行為支持計畫,示範指導行為支持策略有效執行技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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召開參與服務使用者之行為輔導會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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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寫行為輔導紀錄。
◆ 薪資待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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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案計畫督導:
- 起聘薪資為 45,526 元,具相關證照或碩士學位各加發 2,000 元,另有 5,000 元困難個案加給,並提供年度考核晉階機制。
- 年終獎金 1.5 個月(2 月 1 日以後到職者,至 12 月 1 日仍在職者,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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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為輔導員:
- 起聘薪資為 38,831 元,取得相關證照每月加發 2,000 元,具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加發 2,000 元,另有 5,000 元困難個案加給,並提供年度考核晉階機制(詳見附件)。
- 年終獎金 1.5 個月(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,相關資訊詳見附件)。
◆ 審查資料 :
(一) 個人履歷、自傳。
(二) 畢業證書影本(國外大學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)。
(三) 專業證書影本(如有)。
(四) 良民證。
(五) 可即時聯絡的方式,如行動電話等。
◆ 截止日期 :即日起至徵到為止。
聯絡窗口:08-7663800 轉 29100 王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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