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學位以上畢業者,相關科系包含社會工作、心理、特殊教育、諮商輔導、復健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語言治療、護理、幼保、老人照顧等。
各職位須符合其專業資格及相關工作年資要求。
如係外國學歷,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,並加附經翻譯及認證【本國駐外單位、公證等】之中文譯本。
(一) 專案計畫督導:
督導專案計畫執行進度與服務品質。
定期召開團隊會議並提供專業指導。
協調跨專業與行政資源,必要時參與中央巡迴輔導團會議。
(二) 社會工作員:
負責服務使用者管理工作(收案、初篩、開案、資源連結等)。
連結社區網絡資源並提供家庭整合性支持服務。
追蹤結案後轉介單位執行情形。
專案計畫督導:
社會工作員:
(一) 個人履歷、自傳。
(二) 畢業證書影本(國外大學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)。
(三) 專業證書影本(如有)。
(四) 良民證。
(五) 可即時聯絡的方式,如行動電話等。
聯絡窗口:08-7663800 轉 29100 王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