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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特教中心】誠徵屏東縣強化身心障礙者嚴重情緒行為正向支持計畫-行為輔導員 ( 徵到為止 )

有新人導入培訓,有督導與團隊討論

有願意彼此支持、一起成長的夥伴

職務名稱:行為輔導員

應徵條件

  1.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學位以上畢業者,相關科系包含社會工作、心理、特殊教育、諮商輔導、復健、職能治療、物理治療、語言治療、護理、幼保、老人照顧等。
  2. 各職位須符合其專業資格及相關工作年資要求。
  3. 如係外國學歷,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,並加附經翻譯及認證【本國駐外單位、公證等】之中文譯本。
  4. 因需至屏東縣各鄉鎮提供服務,須具機車駕照、汽車駕照(尤佳),並能自行安排交通方式。

工作職掌

  1. 情緒行為問題資料蒐集、評估及分析。
  2. 擬定行為支持計畫且執行輔導策略。
  3. 指導及追蹤照顧者施行策略。
  4. 撰寫相關紀錄。
  5. 參與培訓及相關行政業務。

薪資待遇:

  1. 月薪43 ,831元(起聘薪資為 38,831 + 5,000 元困難個案加給)。取得相關證照每月加發 2,000 元,具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每月加發 2,000 元,並提供年度考核晉階機制。
  2. 年終獎金 1.5 個月(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)。

審查資料

  1. 個人履歷、自傳。
  2. 畢業證書影本(國外大學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)。
  3. 專業證書影本(如有)。
  4. 良民證。
  5. 可即時聯絡的方式,如行動電話等。

截止日期 :即日起至徵到為止。

聯絡窗口:08-7663800 29100 王小姐

投件地址 | 900392屏東市民生路4-18號五育樓10(民生校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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