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『南屏特殊教育』 第1期稿約
1. 「南屏特殊教育」原「屏師特殊教育」創刊於中華民國90年10月,目的在提供新近特殊教育理念、特殊學生教學及訓練文章之發表。99年度預定出版一期(第1期),本期定於
2. 凡有關特殊教育理念、特殊兒童特質、特殊兒童課程、教學訓練及教材教法研發等相關論述,本刊均歡迎踴躍賜稿。
3. 來稿請以電腦word文字橫打,字體一律用新細明體12號字,行距20pt,附註及參考書目請依APA格式寫作;文中請勿出現任何個人資料,全文字數六千字以下(含中英文文獻)為限,字數及格式未符合稿約規定,恕不送審。
來稿請將全文以A4格式列印紙本,連同「投稿者基本資料表」、「國立屏東教育大學期刊作者聲明暨著作權讓與書」各一份,寄交本中心,相關表單請逕至本中心網站(/index.php)資料下載處下載使用。
4. 經審查後如需修改,即行通知作者,作者於接獲通知起7日內依審查意見完成修改(修改文稿字數以原投稿字數增減300字為限),並將修改後文稿電子檔e-mail至本中心,再由編輯委員會決定是否刊登。
5. 來稿於截稿後一個月內奉覆是否採用;經通知採用日起7日內,將正式文稿電子檔(排版格式:首頁為中文題目、作者之中文姓名、服務單位及職稱、中文摘要(300字為限)及3個關鍵字,首頁之後依序為正文(含圖表)、註釋、附錄、參考文獻,末頁為英文題目、作者之英文姓名、服務單位及職稱、英文摘要) e-mail至本中心,俾供彙整排版製作成紙本及電子書。
6. 本刊對來稿有刪改權,不願刪改者,請事先聲明;無論採用與否,恕不退稿;請勿一稿兩投;作者見解,文責自負,不代表本刊意見;來稿請一律以真實姓名發表。
7. 來稿一經刊登,著作財產權歸本刊所有,本刊將敬贈作者當期刊物3冊(若來稿由兩人以上共同撰寫,則每篇文章最多贈送6冊),不另支稿酬。
8. 來稿請於投稿信封袋封面書明『投稿「南屏特殊教育第(1)期」』字樣,寄至 900-03屏東市民生路4之18號,「國立屏東教育大學特殊教育中心」收。
9. 本中心聯絡電話08-7226141轉25001;e-mail帳號:sp123@mail.npue.edu.tw。
國立屏東教育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敬啟
99年2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