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◆用人單位:屏東縣恆春鎮恆春國民小學。
◆職務名稱:專任輔導代理教師。
◆名額:1名。
◆聘期:自報到日起至114/07/31。
◆專任輔導代理教師報名資格:符合第一、二招專長資格或大學以上畢業者且具輔導、諮商、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(含輔系及雙主修)。
◆工作內容:專任輔導代理教師錄取人員為屏東縣政府補助代理專任輔導教師,協助推動學校專任輔導各項工作,以屏東縣國民中小學輔導教師工作規範(附件五)為基準,及學校相關輔導業務。
◆薪 資:依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之規定給付。
◆報名方式(地點):
1. 下載列印(報名表、切結書等內容均不得任意變更,請使用A4紙張列印)。
2. 請應考人持報名表及相關報名資料送本校輔導室(屏東縣恆春鎮北門路39巷26號,電話:08-8892035分機15)完成報名。